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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595家单位获殊荣!

2022-06-06 10:00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昌都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关于命名2021年度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决定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中、区)直各单位,驻昌各部队:


2021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聚焦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中涌现出一批模范典型、建成了一批教育基地,积极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不断推动昌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区前列,经过择优推荐、严格评审、考核验收并报请市委研究同意,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决定命名 573 家单位为2021年度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2 家单位为2021年度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命名有效期 5 年。


希望被命名的模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深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试验田、当好民族团结进步排头兵,为昌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县(区)、各单位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七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区党委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主线主题,持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奋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推进新时代昌都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都而努力奋斗!


附件:1.2021 年度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名单 

2.2021 年度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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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