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12月4日上午,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牵头组织我市74家市(中、区)直单位和卡若区普法办及卡若区各政法、行政执法部门(15家)在茶马广场、解放广场、和津昌体育场分别开展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2021年“宪法宣传周”之“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我市各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设点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及刊登宪法法律相关公益广告、普法栏目剧、宣传标语等通俗易懂、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法律常识,营造了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全方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据不完全统计,市(中、区)直各单位(含卡若区普法办及卡若区各政法行政执法部门)共设立宣传咨询街3处,宣传咨询点100余处,参与单位100余家,悬挂横幅1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65万余份,解答咨询1260余次,现场提供法律服务10余件。此外,我市11县(区)也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燕介绍,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我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以建设法治昌都为引领,积极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热潮,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昌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