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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个! 昌都市出台方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21-03-26 08:38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近日,中共昌都市委员会、中共昌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昌都市本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成为全区范围内第一个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地市。加快实现昌都市级层面到2021年底、县(区)级层面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全面提升财政政策实施效果、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形成体系完备、覆盖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多方参与、配置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的目标任务。

 

《方案》提出“实行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将本级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方案》明确“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从建立事前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五个方面,对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进行了系统的阐释。

 

《方案》指出“建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从建立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其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两个方面出发,建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方案》要求“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制度”。主要包括明确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优化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流程,建立多方联动的预算绩效管理合作机制;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强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主动将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四方面内容。

 

《方案》要求“保障措施”。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压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责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抓实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方案》要求各县(区)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在县(区)一级财政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并按时限要求报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市财政局汇总,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市政府从2021年起将各级政府开展预算绩效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