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暨“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巡回宣讲活动
2018-08-14 21:03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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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江达县严格落实区、市相关工作部署,县宣讲总团联合各片区宣讲分团深入各乡(镇)寺庙开展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暨“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巡回宣讲活动。活动中,通过召开僧人大会的形式,县宣讲员与各片区、寺管会、高僧大德宣讲员共同进行宣讲,通过“四讲”确保宣讲活动既深入浅出、也通俗易懂。
一是宣讲总团“带头讲”。县宣讲员向僧尼讲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党中央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进行解读,并围绕遵行“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标准,号召广大僧尼遵规守法、爱国爱教。
二是片区分团“深入讲”。各片区宣讲员深入讲解了“依法治国”“依法治藏”“法治强县”战略的重要意义,并结合目前深入开展的“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行动,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僧尼严格遵行《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守政治底线和法律底线。同时对照《“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宣讲提纲》和本乡(镇)实际,有侧重点的进行深入宣讲。
三是各寺管会“实际讲”。寺管会宣讲员结合僧尼近年来享受惠僧利寺政策情况和全县经济发展现状,以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鲜活实例,深入阐述了党和国家对西藏宗教界人士的关心和关怀,并结合本寺庙历年来“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诚信守法模范家庭”评选表彰过程中出现的先进典型,为僧尼“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不断树立标杆、指明方向。
四是高僧大德“亲身讲”。通过高僧大德讲述自己亲身经历和成长历程,讲明“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引导寺庙僧尼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合格宗教界人士。
截至目前,江达县宣讲团已累计深入3个乡(镇)6座寺庙开展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