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昌都时政>

第一届昌都市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公示

2018-07-14 11:01 来源:昌都网信 点击:0

现将第一届昌都市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公示如下,征求广大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联系电话:0895-4821797(兼传真)

电子邮箱:CDwenmingban@126.com

地址:昌都市昌都大厦东侧714室市文明办 

附件:

1.第一届昌都市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名单

2.昌都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昌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附件1

第一届昌都市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名单

(共40家)

一、市(中、区)直单位(含企业,17家)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

中国共产党昌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昌都市监察委员会)

昌都市委政法委

共青团昌都市委员会

昌都市妇女联合会

昌都市工商业联合会

昌都市教育局(体育局)

昌都市民政局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昌都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昌都市林业局

昌都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昌都市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昌都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支行

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

昌都市鑫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二、卡若区(3家)

卡若区人民检察院

卡若区人民法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卡若区分公司

三、察雅县(3家)

察雅县纪委

察雅县新卡乡人民政府

察雅县邮政分公司

四、江达县(1家)

江达县人民法院

五、洛隆县(1家)

洛隆县国家税务局

六、芒康县(3家)

芒康县人民检察院

芒康县教育局

芒康县委组织部

七、贡觉县(3家)

贡觉县法院

贡觉县民政局

贡觉县司法局

八、类乌齐县(3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类乌齐县分公司

类乌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类乌齐县人民医院

九、左贡县(3家)

左贡县团县委

左贡县委组织部

左贡县信访局

十、八宿县(3家)

八宿县卫生服务中心

八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八宿县公安局


 


附件2

昌都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项目

 

惩戒办法

1.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

申报评选前五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2.领导班子成员两名以上(含两名)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

申报评选前五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3.该单位因环境督查、脱贫攻坚、维护稳定等重大工作被问责

申报评选前三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4.该单位在民族团结问题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申报评选前三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5.该单位出现干部职工转经朝佛,被群众举报或组织通报

申报评选前三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6.单位或单位法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申报评选时有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有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7.员工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著责任

申报评选前一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8.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申报评选前两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9.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申报评选前两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10.发生负面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

申报评选前两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11.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毒赌”案件

申报评选前两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12.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邪教活动、宗教狂热现象

申报评选前五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13.创建工作滑坡严重,失去示范引领作用

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14.发生严重道德失范、造成社会恶

劣影响的其他恶性事件或案件

申报评选前两年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15.发生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扰民行为等问题

申报评选时有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昌都市文明单位;有此类情况的昌都市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