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全面建立河长制验收工作组 赴我市开展验收工作
2018-05-15 10:32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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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季新贵同志一行工作组赴我市开展全面建立河长制验收工作,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张应华及市河长办工作人员陪同。
工作组深入现场先后查看了然乌湖及怒江状况,并重点查看了河湖长公示牌设立情况,于5月11日上午查看了昌都市全面建立河长制验收资料并召开了自治区全面建立河长制验收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主持,市河长办及28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在听取昌都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后,季新贵同志对我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给予的充分肯定,指出:河长制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一是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公示牌设立、文件资料、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情况等内容,昌都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二是昌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昌都市河长办精心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形成了整体工作合力,思想认识充分到位,是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的先决条件;三是昌都市域河湖众多,在全区范围内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再接再厉,继续开展好河长制工作。
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表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工作,以此次验收工作为契机,我市将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思想认识上进一步升华,持续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将河长制纳入各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健全常态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河长制是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将河长制纳入“七城同创”,并结合近期重点工作,对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进行安排部署;三是结合水管员职责,解决好河湖水域及岸线突出问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治水管水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