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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2018-04-03 10:34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2017年,全区各市地共设立108个12315投诉站,建立1013个消费维权站点,基本实现了建制乡镇、大型商场超市、景点景区、学校横向到边的全覆盖,消费者维权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全区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855件,办结18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4.11万余元,有力打击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农牧区消费助力脱贫致富、旅游消费维权展现西藏形象……消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增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赢得赞誉。

“哪里有消费,哪里有就有维权。”如今,个人微商、企业微商在朋友圈迅速蔓延,与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一起成为消费者消费的主战场。但在网购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暴力刷屏、虚假宣传、过度采集个人信息、售后退换货的退款困难、微商可能拉黑消费者等问题也层出不穷。法律缺失、产品质量无保障、消费者维权缺失和监管困难,成为网购行业发展的痛点。

随着全区消费者消费品质的提升,参与各类电商创建的“双11”“蝴蝶节”“年中大促”等消费节日,西藏网民的消费贡献率逐年增加,农牧民、市民、游客等消费群体在电商平台消费购买区内外商品已经成为日常生活消费的重要领域,可以说我区已经进入网络消费时代。

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了诸多困难。2017年,由自治区工商局牵头,联合发改、网信、工信、公安、邮政、通信管理等12个部门建立了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联合下发了《西藏自治区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从重点商品领域监测监管、开展在线监测检查、推进线上“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方面全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和维权工作。

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维权意识普遍提升、维权渠道日益畅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不时出现的今天,消费者维权依然面临一些困难。网络消费后,网购维权缺失成为痛点。虚拟商品交易举证难,共同送检商品难一致,维权高成本多放弃……因此,消费者在网购时应树立理性消费、安全消费观念,如要选择知名电商平台、网银结算需小心、低价陷阱不要踩、要保留交易凭证等。

如何引导微商及社交电商平台健康发展?如何确保消费者及时维护合法权益?笔者认为需合力协同共治。要加强与完善行政监管体系,消除监管盲区、监管漏洞,提升监管公信力;要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要健全消费者自力保护体系及媒体监督体系,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要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营造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