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2 15:2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据报载,自今年8月31日24时起,我区所有市地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藏药饮片除外),加上县级公立医院已于2015年取消药品加成,我区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
药品加成是“以药养医”体制的副产品,曾经对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以药养医”体制下,15%药品加成的结果是医院趋向采购高价药。药价基数大,加成绝对值就大,医院赚取的利润就更多。而由加成产生的费用最终分摊到患者,就出现了药价虚高和看病贵、看病难的社会性问题,也成为推行医改的阻力之一。为此,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表明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于是,全国多省市先后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为公立医院医改的顺利展开奠定了基础。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取消药品加成后,在国家最高零售价范围内,医院自选药品的品种,不同品种加价率可能是10%,也可能是20%甚至50%。在此情形下可能出现两种结果,某些医院仍趋向采购高价药,虽然实际加价率可能不超过15%,同时,药品在经销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依旧会转嫁到患者身上,而且这些费用往往高于15%的药品加成费用。
那么,如何使取消药品加成真正成为推动公立医院医改、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的助推剂?
笔者认为,取消药品加成,将打破“以药养医”体制下医院的利益链,因此,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应的补偿机制,把政府补助列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主要补偿方式,并制定有效的监管制度,保证政府补贴用在“刀刃上”。同时,相关医疗卫生部门应积极推动医生分级诊疗,建立不同职称不同级别医生诊疗费用差异化机制,有效发挥价格和医保的杠杆作用,确保医疗人员的收入。
同时,公立医院内部应建立相应机制,通过优化服务、提升效率等方式对取消的部分医疗加成进行内部消化,形成良性竞争的倒逼机制,进一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规范医疗制度,在合理区间控制医疗成本以及运行成本,杜绝不合理的收费。
最后,作为取消药品加成的受益者——患者,在公立医院就医时,应明白自己享有的权利,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当发现乱收药费的现象时,及时向有关单位咨询,维护自己的权益,形成自下而上的监督,与各级政府和公立医院共同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公立医院医改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