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3 11:13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我市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向好发展
本报记者何瑞报道 “十二五”以来,昌都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原则,持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升。全市共有各类各级教育机构606所,在校生达10.8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入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50.55%、96.24%、71.97%、39.5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62.9%,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0.98%。积极申请“蓝天春蕾项目”,累计资助63名贫困学生,共发放资助款25.64万元,有效解决了贫困学生的后顾之忧。
妇女儿童健康进一步改善。我市以深化卫生改革、改善服务条件为突破口,不断加强三级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质量。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68.25/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至17.32‰;整合援藏资金1.38亿元为全市138个乡镇配备车载医院,填补偏远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扩大我市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覆盖范围,于2017年实施芒康、贡觉农牧区及65812名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
妇女参政议政进一步拓宽。我市将加强培养和选拔使用妇女领导干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举措,统筹兼顾,积极推进,使全市妇女参政议政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干部比例逐年提升。目前,全市地级女干部4名,县(处)级妇女干部106名,正科级646名,市县乡三级人大女代表1378名,市政协女委员66名,她们在昌都各条战线上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妇女儿童维权进一步保障。深入实施妇女儿童法制宣传工作,五年来共组织宣传活动5090场次,在全市54个便民警务站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在市司法局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法院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8个,开展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审理;建立维权渠道,共接待来信来访190余件,办案率达到90%。11县区妇联均建立了信访台账,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信访制度。
妇女福利待遇进一步巩固。积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各项社会权益,女性劳动保护、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中女性达10353人,实现转移就业女性达15.37万人,占总人口的42.26%。妇女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总人数达15.37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51.19%。
妇女致富脱贫进一步实现。近年来,我市坚持男女平等的就业原则,努力为妇女创造更多就业、创业机会。我市三个市级“巾帼创业基地”共带动了800余名妇女在家门口创业就业;启动昌都市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累计发放妇女小额信贷达140万元,为156户妇女提供了创业启动资金。
生产、生活和学习条件的不断改善,让妇女儿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共享了改革开放的成果。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妇女儿童必将迎来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