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动员部署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
本报记者杨顺芳报道 7日上午,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五人小组”副组长李富忠出席并宣布《一届昌都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任务安排》。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五人小组”副组长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连武作动员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丹拥拉姆主持会议,并宣布《一届昌都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巡察组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李富忠指出,巡视巡查是推动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有力武器,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巡察工作要按照“统筹规划、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排好工期、抓好进度、兼顾速度与质量”的工作原则,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一届昌都市委第四轮巡察共安排3个巡察组,其中2个组采取“一托三”模式,对6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1个组采取“一托二”模式对2个乡党委开展常规巡察。要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三大问题”,紧扣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生活“六项纪律”,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
李富忠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政治责任;市委巡查组要积极推动巡察成果的有效转化,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要认真梳理、区别对待;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带头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纪律烙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作风体现在言行上,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就做好第四轮巡察工作,郑连武要求,全体巡察干部以及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政治责任;要强化问题导向,持续发挥巡察震慑作用;要严肃巡察纪律,驰而不息加强自身建设。
据了解,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从2107年4月上旬开始,6月上旬结束,分动员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六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