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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16年度文物安全工作考评意见反馈会

2017-03-22 07:18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我市召开2016年度文物安全工作考评意见反馈会

    本报记者何瑞报道    近日,由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尼玛旦增率队的自治区文物安全工作考评组深入我市八宿、左贡、察雅、江达、卡若等县(区)基层一线单位就我市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17日下午,我市与自治区考评组进行座谈,听取考评组意见反馈。副市长胡登孚主持。
    在作意见反馈时,尼玛旦增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昌都市文物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昌都市各部门高度重视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一系列部署要求,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尼玛旦增建议,昌都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落实政府责任,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考核评估机制;继续加大文物安全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落实“四有”工作;进一步健全机构;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落实野外看管经费投入;加强文物保管力度;严格落实法人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在听取了自治区考评组的反馈意见后,胡登孚表示,昌都市政府将对考评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研究,对照考评组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确定整改任务完成时间表,不折不扣地如期完成整改;各部门要切实把此次考评作为提升和改善我市文物安全工作现状的一个契机和平台,解决好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全市文物安全有序健康发展,确保此次考评成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