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2 07:0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笔者前段时间在某购物网站买了一双鞋,收到之后发现颜色跟款式与之前下订单的稍有差别,于是咨询客服,客服回复说是正常色差,款式也是与样品基本符合,而且笔者给出的理由不属于商品质量问题,不予退换。后来由于笔者投诉的原因,商家才勉强予以退换。
近几年来,笔者发现,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们扎堆投诉,各种消费维权活动也开展得有声有色。或许只有在这个时候,消费者才能找到些许“上帝”的感觉。“3·15”这一天,人们更多关注的不是又出台了哪些更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而是今年又有哪一个厂家及品牌因为产品质量问题或因与消费者的纠纷要“栽跟头”了。
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懂得并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却发现他们与商家之间的“斗争”也愈趋复杂。消费者在商家眼里本应该是“上帝”,越来越多的商家却把他们的“上帝”变成了捞取利益的工具,利用法律法规的各种漏洞和各种看似“合理”的条款欺骗消费者,让消费者成为他们在商业上“成功”的踏脚石。
其实,良好市场秩序的建立,需要每一个商家和消费者去共同努力。从商家角度来说,在信用二字显得空前重要的今天,不仅仅是在“3·15”这一天,任何时候都应该保持对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的尊重,而不断积累得来的良好信用和口碑,就是对这种尊重最好的回报。对于消费者而言,提高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也绝非只是“3·15”这一天才应该关注的事情。
在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高涨的同时,消费维权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到位及维权渠道不畅通,导致民众维权信心不足。保护消费者权益,改善整个消费大环境是一场持久战,要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发生,归根到底要在平日里下功夫。如何让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越来越少,让消费者真正成为商家的“上帝”,让每年一天的“3·15”变成每天都是“3·15”,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从法律法规上着手,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法律法规,堵住“漏洞”,让那些不走正道的商家无“漏洞”可钻。二是消费者要熟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方面,从今年3月15日起,我区消费者维权可以采取网上平台、微信、手机APP等多种方式进行维权投诉,使消费者维权更方便快捷。第三就是社会各个方面要形成监督的合力,包括工商管理部门、媒体、消协等等,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关注,共同监督,才能让我区消费市场有一个公平、干净、透明、和谐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