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文件精神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17-01-11 15:38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点击:0
为了我市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大问题,农牧厅质监处处长来我市进行督查工作,对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坚决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安全监管。
(2)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尽快与各县(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目标责任书进行评分考核,并对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的社会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3)加强信息报送,尤其是加强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除了每月蔬菜农药残留的例行检查信息外,还应对质量安全方面的培训、有机蔬菜的认证及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报送。
对此,局长责令专人对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如下:
(1)大力宣传。我局利用重大节日,对农资打假、测土配方示范施肥、“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假劣农资鉴别等质量安全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进行宣传,散发藏汉双语明白卡、宣传资料9000多份。
(2)人员配备。我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对于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并对问题源头进行追溯。人员配备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配备4人,质检中心工作人员及专家团队共9人。
(3)经费保障。我局今年质量监管专项资金达到150万,专项用于地理标志认证、常规药品的购买以及安全屠宰等方面。
(4)例行监测。我局每月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例行检查,今年进行的蔬菜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工作,合格率达98.75%。在“三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利用“3.15”消费日宣传活动对生猪屠宰场加强检测,并对“瘦肉精”现象进行检测,未发现“瘦肉精”现象。
(5)安全联合检查。我局今年多次联合食药监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对食品药品进行安全联合检查,对医院、诊所、超市、菜市场及饭店等地进行突击检查,对无生产经营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各类农畜农资产品等进行查处、警告,并责令他们尽快改善并合理、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