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4 12:46 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0
本报昌都1月2日电(米玛国杰 记者 陈志强)2016年,芒康县始终高度重视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采取“一二三四”工作法,着力解决“双拖欠”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20起,兑现资金1670.6万元。
建立“一套”专班。该县成立解决“双拖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每月调度和主要领导亲自处理、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先后召开“双拖欠”联席会议5次,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14件。
强化“两种”手段。深入工程施工点,开展民工保护合法权益、工资支付、劳动争议冲裁、法律诉讼等政策法规的教育宣传。加大对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深入开展各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截至目前,先后开展专项检查活动23次,对112名农民工未签订或签订不规范的劳动合同进行重新签订。
抓好“三个”类型。对承建县管工程项目的企业,全程监管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跟踪督导施工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承建自治区、市直管项目的企业,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建立通报机制,杜绝自治区、市直管项目“双管双不管”问题;对承建民间投资项目的企业,综合利用司法、行政、教育等手段,解决“双拖欠”问题。
建立“四项”机制。建立信息沟通“微信群”,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信息发送至相关乡(镇)和村(居),让其及时掌握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建立企业信誉评价机制,在项目招投标中,将有无“双拖欠”问题作为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准入条件。建立集中排查隐患机制,坚持在岁末年初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开展集中排查隐患。建立缴纳保证金机制,凡新建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在开工前需按照工程总价的5%的标准,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截至目前,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92.3万元、履约保证金2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