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9 07:20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近年来,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大潮,我区紧紧围绕高原特色、民族文化、净土健康、绿色生态等产业,加快培育发展西藏特色产业品牌商标,发展壮大我区优势资源产品品牌。截至今年11月,拉萨市注册商标首次突破5000件,全市商标总量已达5120件,同比增速达34%。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是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的重要商战武器,也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象征。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我区企业逐步认识到商标维权与品牌打造对企业的重要性以及提高注册商标意识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极少数民营企业和不法商人为赚取更多利润,仿冒知名品牌,通过对商标图案、色彩、文字的套用、模仿、变换,混淆视听,扰乱市场秩序,不但损害了一些知名品牌的形象,也给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些,一方面显露出我区企业的商标与品牌意识开始觉醒,另一方面也暴露了我区企业在商标权益保护环节上还比较薄弱。“傍名牌”花样的翻新、形式的变化都使维权打假任重道远。
目前,在维护自身权益上,我区一些企业还做得不够,明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没有太大的勇气、太多的精力去打官司,只能感到无奈,默认倒霉。企业的被动维权处于弱势。企业在碰到商标侵权时,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提高商标法制观念,向侵权行为宣战。要有强烈的维权意识,进行品牌保护;工商行政部门要严厉打击震慑仿冒侵权行为,绝不姑息。对侵权仿冒行为的姑息,就无法塑造一个健康稳定发展的品牌市场,品牌的发展也会因此受阻,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提高企业和公众的品牌商标意识,一方面要树立、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知名度,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和加深社会公众对品牌商标的认知和认可,让品牌形象深深根植于公众脑中。
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打击制假售假的行为;消费者要积极投诉,参与打假;经营者要诚实信用,依法规范自己的经营活动。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整个社会形成诚信经营、明白消费的良好环境。
一个商标能够得以长存,一个品牌能够深入人心,单靠法律保护是不够的。在发展中保护,在创新中传承,才能够使其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让品牌不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在市场中不断创造新的价值。紧贴时代,品牌才能够长存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