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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协提示:“双十一”购物狂欢季网购化妆品要提高警惕

2016-11-11 09:16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当前,网购化妆品成为许多年轻人的首选,通过做“微商”的朋友购买化妆品的行为也越来越多,网购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并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双十一”购物狂欢季即将到来,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特别提示,网上购买化妆品时要提高警惕。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说,大家在网购化妆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的企业名称、商标、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未取得批准文号或批准信息不符的染发、育发、烫发、脱毛、健美、美乳、祛斑(美白)、防晒、除臭功能等特殊用途化妆品,不要购买未获得备案文号或与备案信息不符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相关信息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及“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125.35.6.80:8080/ftba/fw.jsp)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要注意避免虚假广告宣传的误导。不要盲目相信互联网广告和宣传,不要购买宣称立即见效或者承诺见效期限、无效退款的产品,不要轻信使用医疗术语、宣传治疗功效、宣称“药妆”的产品,同时谨慎购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收到货物时要注意认真验收,重点要核实产品的企业名称、商标、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功能等;经常使用所购该类产品的,还可以通过产品的包装、色泽、味道等进行鉴别。

另外,要注意选择正规电商,尽量选择资质齐全、有一定规模和信誉的网店购买化妆品。购买产品时,要注意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包括电子发票、凭证等),留好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保存好相关的聊天记录和有效证据,以备维权。如果发现问题产品,要及时与网络经营者或所在网络第三方平台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