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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结束 让每一位退役士兵享受应有待遇

2016-10-24 10:06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 点击:0

本网讯(记者 李影)2015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拉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于2016年8月底开始,9月全面结束。拉萨市2015年度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有33人,其中拉萨市安置29人,协调自治区民政厅安置4人,安置率100%。2015年度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共有133人,共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家庭优待金979.2万元。

拉萨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条例》精神,对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继续贯彻执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政策”,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要按照国家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拉萨市直单位,必须按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接收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到退伍军人安置部门或不去分配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安置资格,不再安置或录用。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拉萨市民政局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自主就业的规定执行,及时与自治区民政厅、市财政局协调联系,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发放工作,确保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尽快兑现。

据了解,拉萨市2015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共有133人,其中每名服役两年的义务兵发放7.4万元(一次性经济补助5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4万元),超期服役的义务兵退役后每超期一年增加1万,最高服满11年的士兵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14万元。2015年共计为12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979.2万元,目前全市已全面兑现此项经费,确保每一位退役士兵享受到优待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