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8 08:32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本网讯(查日 记者 刘庆顺)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日前,自治区气象局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通知,对全区建设工程防雷许可、防雷单位资质许可、强化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了正式划转,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
自治区气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0月1日起,全区建设工程防雷许可、防雷安全监管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2016年6月24日之前气象部门已经受理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项目,受理的气象部门仍按原来工作程序和要求继续做好图纸技术审查、设计审核行政许可、跟踪检测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待该工程竣工验收时,统一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气象部门不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2016年6月24日至9月30日期间,气象部门已经受理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项目,已经完成审核许可的,继续有效;尚未完成审核许可的,移交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全区各级气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担负起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审核,严格执行取消防雷单位资质许可的规定。”该负责人说,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切实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相互配合,完善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会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相关行业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全区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