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1 11:4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 点击:0
执行工作涉及法律关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求高、责任大、影响广,加强科学管理十分重要。为此,我区各级法院执行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贷款、注册办企业、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形成了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的联合惩戒网络。同时,我区各级法院根据执行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实施多种工作机制
清理大批执行积案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我区各级法院根据实际,已经和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并实施了多种工作机制,这其中就包括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与区直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实施细则》,与拉萨军事法院签署《执行案件合作协议》,综合治理执行工作机制,执行威慑机制(老赖曝光机制),执行救助机制,执行廉政风险机制等。
在实施相关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全区法院执行部门严格落实年初工作安排和6月全区执行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按照“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着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扎实开展执行“攻坚战”活动。
“通过以上工作,清理消化了一大批执行积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新收案件执结率明显提高,执行工作初步进入了良性循环轨道;执行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林芝法院已经能够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进行查控,与西藏银行的‘点对点’查控系统一并纳入连接到了‘总对总’查控系统进行查控,同工商、税务、国土、房管、车管等联动单位的查控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持续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工作,用电视、广播、报纸和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现让‘老赖’人人皆知、寸步难行,有力助推了诚信西藏建设。”该负责人说道。
一旦成为“老赖”
以后将不能担任公职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具体措施达100多项,包括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等。从国家管理、经济活动、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老赖”进行限制,最大限度压缩其生存空间。
《意见》还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主管领域、业务范围、经营活动,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联合惩戒工作涉及到的中央主管部门或行业监管单位就有几十家。
除此之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还包括特定行业准入资格限制,《意见》规定了海关认证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从事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意见》规定了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限制,律师和律所荣誉限制,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意见》规定了发行公司债券限制,从事不动产、国有资产交易限制,使用国有林地限制,利用草原和其他国有自然资源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方面限制,《意见》规定了获取政府补贴限制和获得政策支持限制。出境限制,《意见》规定了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反馈被执行人身份、护照信息及车辆信息,协助查找、控制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境。
该负责人介绍,《意见》是目前惩戒措施最全、涉及领域最广的联合惩戒失信方面的文件,对失信被执行人录(聘)为公务人员、入党、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担任公职方面的限制是最大的亮点,与十八大以来强调的从严治党精神高度吻合,也是中央文件首次明确规定对失信者实施此方面的限制,是群众满意、社会认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