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4 18:27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芒康县“加大四度”探索创新乡镇管理机制
本报讯 芒康县针对当前乡镇因管理体制不畅而导致责权不明晰、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担当意识不够等突出问题,坚持“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管权、一级责任”的原则,开展了以宗西乡为试点的探索创新乡镇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乡镇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加大“事权”力度。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宗西乡“事权”力度,逐步落实行政执法的应有事权。坚决杜绝因权责不明晰导致互相掣肘推诿的现象发生,一是扩大行政执法权限。对在公共安全、市场秩序和人口资源环境、项目实施等方面,将部分具体执法监管职权委托给乡政府行使,切实增强对属地内各项事务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能。二是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和创建服务型政府的原则,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乡政府在农牧区科技、信息、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文化、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
加大“财权”力度。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对应的要求,切实增强乡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一是将宗西乡卫生院、派出所、寺管会公用经费全部纳入乡政府单独集中统一管理;县财政局根据宗西乡实有人员编制,将乡公用经费全部纳入乡政府经费预算,切实保证了必需的公共支出和必要的运转经费。二是将乡卫生院、派出所、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干部补助、工资等全部统一下拨给乡财务所,切实增强了宗西乡规范管理财务能力。三是县直各部门将上级下拨给宗西乡的各项经费(如项目资金、专项经费等)及时划拨到乡财务所,由宗西乡统一管理、发放和兑现;对不能直接下拨的及时公开经费额度,并制定相应制约制度,由业务部门及时下拨到乡政府,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四是在兑现相关惠民资金时,各相关部门直接将各项资金划拨给乡财务所,由乡财务所进行统一发放,确保权责明确。
加大“人权”力度。一是在基层干部选拔使用等方面具有建议权。在干部选拔使用方面,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条例,实行县、乡(镇)双重考核管理,组织考查时充分尊重乡党委建议,切实提高乡镇干部管理能力。二是切实保持乡镇干部结构稳定。县直有关部门需要借调、抽调宗西乡干部时,尤其是在涉及财会、技术等专业人员时必须充分尊重宗西乡党委意见,确保干部队伍稳定。三是切实加强职能部门干部业务培训力度。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基层干部赴内地培训、学习、交流,充分调动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让乡镇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质量效率更高。
加大“履责”力度。认真履行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民生保障等工作职责,县直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制定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指导、考核职能,对具体管理权限由乡政府全权负责,赋予乡政府对区域内学校、卫生院、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等管理权限,真正做到权责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