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5 10:0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 点击:0
5月24日上午,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于2015年12月24日经拉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28日由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张慧介绍,拉萨市八县区共有57个乡镇,267个村(居)民委员会,1123个自然村。这些村落承载和蕴含着藏民族悠久的历史人文信息,其独有的地域特色风貌,丰富的民俗文化内涵,是一个地方的历史底蕴、文化根基和民族传统积淀的体现。但是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快,村落建设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古村落只是处于控制保护状态,没有进行抢救性的修复,加之当地保护意识落后,造成许多历史建筑、传统格局和风貌遭到破坏。因此,急需通过立法来进一步挖掘和保护古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
张慧表示,拉萨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立法的主导作用,成立了《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小组,积极组织起草人员开展立法前评估工作。立法起草人员历时两年,前往六县两区的古村落进行了立法前调研。之后,拉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条例(草案)》,并于2015年12月24日经拉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28日由自治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条例》下月正式颁布实施
据介绍,古村落是指历史久远、文物和历史建筑丰富、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独特民风民俗、能较完整体现区域文化和民族传统风貌的传统自然村落。此外,根据本《条例》总则第三条规定,古村落还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村落主体形成于1959年以前,能较完整体现一定时期的历史风貌;村落内河道水系、地貌遗迹、街巷空间、格局形态等保存基本完整;有较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等。
对于符合《条例》相关规定的村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征求村落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意见后,报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文物)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拉萨市古村落。
《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在古村落核心保护区域、风貌协调区域和保护控制区域内不得从事对传统格局和整体风貌构成破坏的行为,其中包括损坏和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物;古村落核心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超出保护规划确定建(构)筑物高度、体量、色调和结构等影响古村落整体轮廓及视线走廊;开山、采石、采矿,占用林地绿地、非法砍伐移植古树,建设污染型企业;修建生产、存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条例》明确,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该《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那么,颁布实施后,将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呢?记者了解到,该《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古村落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古村落保护的文化自觉,理顺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有利于在保护原有资源的前提下,活化民俗,深入挖掘古村落的文化旅游功能,将地方历史文化内涵发挥到最大。
4处村落列入古村落名录
据拉萨市文物局副局长格桑顿珠介绍,目前,拉萨市现有一处历史文化名村——尼木县吞达村,三处传统村落:尼木县吞达村、墨竹工卡县赤康村、林周县连巴村。按照《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这四个村落可直接列入拉萨市古村落名录。
几年前,拉萨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对尼木县吞巴乡吞达村的吞弥·桑布扎故居(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经堂进行了修缮。并于2014年聘请了2名当地村民看护吞弥·桑布扎故居。此外,经拉萨市文物局协调争取,自治区文物鉴定中心帮助位于墨竹工卡县赤康村的群觉兵器博物馆鉴定400多件文物,并在其场馆建设和陈列装修中给予10万元补助和技术支持。
拉萨4处村落直接列入古村落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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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保护 要做好规划监管工作
《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将于6月1日实施,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拉萨市住建局、拉萨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就《条例》实施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如何做好古村落内建设的监督管理?
拉萨市住建局负责人: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古村落文化遗产的重视度;加强村民对古村落历史文化的保护意识,使村民在日常生活和生产工作中切实保护好、利用好文化资源。通过建立政策机制、利益机制与舆论宣传机制,引导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走向全面自觉。其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古村落建设管理机制。通过政府建章立制,防止古村落内出现“大拆大建”行为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小拆小建”等违章违规建设的管理。
二、如何开展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工作?
拉萨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人:目前,拉萨市村落已有中国历史文化民村、中国传统村落和拉萨市特色村庄三种类型。按照分类指导的要求,城乡规划部门将督促和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快编制古村落保护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在下一步规划实施中,城乡规划部门将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在古村落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项目推进实施规划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