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1 15:20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日前,全区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 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进扶贫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区2020年与全国一道打赢脱贫攻 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开展5年集中整治
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记者从此次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区扶贫办决定在全区检察机关、扶贫部门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从实现我区经济长足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检 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要围绕各级党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依法查处发生在扶贫开发领域的贪污贿 赂、失职渎职等犯罪。
该负责人说,要紧紧围绕“五个一批”重点工程的精准推进,依法坚决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在发展生产扶贫方面,要重点查办和预防以扶贫项目套取扶贫资 金、侵害小微企业、自主创业者合法权益等职务犯罪;在异地搬迁扶贫方面,要重点查办和预防搬迁资金发放、安置区建设、搬迁群众就业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在生 态补偿扶贫方面,要重点查办和预防退耕还林还草,重大林业生态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在发展教育扶贫方面,要重点查办和预防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就业岗位技能 培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在社会保障兜底方面,要重点查办和预防新型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真正让贫困人口享受到社会保障福利。
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在基层组织中更容易发生
“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大多发生在扶贫资金的分配、发放和管理以及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因此,要始终把资金和项目作为重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 防侵占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等职务犯罪,要通过监督扶贫资金的流向、状态和变更依据,确保各类扶贫资金安全使用。此外还要严 肃查办农田水利、饮水安全、乡村公路建设、危房改造、安居房建设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确保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顺利开展。”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从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集中在基层,特别是县乡镇和农村基层组织。一些基层干部利用财务制度不健 全、资金监管不到位、扶贫信息不对称等漏洞,骗取扶贫资金、逃避监管、欺骗群众。因此,各级检察机关要扩大工作覆盖面,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把工作触角延 伸到乡镇、村(居)、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对于农牧民群众的举报、控告,要通过实地走访、查验账目等方式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 地”,让每一名基层干部群众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存在感”。
另外,此次会议强调,必须突出监督功能,建立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稳步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