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组成员在市人民医院药房检查药品
本报记者央吉报道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的文件精神,近日,我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卫计委、食药监局、农牧局、物价局、人民医院、藏医院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建国任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根据“一法一办法”,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提问和走访群众等形式,对藏医院、藏药厂、人民医院、恒康评价大药房等11家医疗机构(单位、场所)进行了实地调研检查。
7日,召开了检查组动员会议,食品药品监督局安排业务骨干为参加执法检查组成员讲解“一法一办法”;前往市藏医院、人民医院和昌都藏药厂进行了实地检查。
8日,前往恒康平价大药房、私人诊所和日通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实地检查。
11日下午,昌都市召开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建国出席会议。
赵建国首先听取了市卫计委、食药监局、疾控中心等单位就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工作情况汇报后,他指出,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药品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千百万劳动人民身体的健康,也关系到昌都经济建设的成效和民族的兴旺发达;它已远不是医药工业企业本身范围的事,而是政府和广大人民的大事,为此,我们必须加强药品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努力提高对药品质量的认识,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观念。
赵建国要求:一是执法检查组的全体成员要明白和熟悉依法开展执法检查的性质;二是要熟悉掌握对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和相关安排;三是要熟悉掌握执法检查的基本原则;四是要熟悉把握好执法检查的工作方式方法;五是要熟悉掌握好执法检查的各个环节;六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熟悉开展执法检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