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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玛赤林主持召开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6-04-01 16:25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本网拉萨3月29日讯(记者 玉珍)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天在拉萨召开。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周春来、赵正修、新杂·单增曲扎、丹增朗杰、维色、许雪光、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张晓华、纪国刚,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唐明英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光旭传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精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桑珠作《〈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党中央关于加 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作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增加关于常委会任命 或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的内容,对相关表述作了相应修改;作关于《西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明确了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责,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央金卓嘎作关于《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德吉卓嘎作关于《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的审查报 告。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拉萨市城区建设迅速外扩对古村落历史文化遗存、乡土特色的保留、继承和发扬提出了严峻考验,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保护珍贵历史 文化遗存十分必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桑珠作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山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草案)》、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召开山南市乃东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就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相关决定(草案)作说明。

自治区副主席房灵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汪留国,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纪检组 长,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巡视员,拉萨市、日喀则市、林芝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主 任,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下午,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

责任编辑: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