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黄凯报道 19日下午,昌都市与自治区纪委监察督导组举行座谈,双方就基层纪委工作和藏党办发〔2015〕33号文件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进行了交流。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正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巴桑卓玛出席座谈并讲话。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李富忠出席座谈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郑连武主持。
巴桑卓玛首先代表自治区纪委对昌都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关心纪委干部表示感谢。她指出,此次来到昌都调研基层纪委工作和藏党办发〔2015〕33号文件贯彻落实有关情况,有四个印象特别深,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政策落实严格,三是工作开展迅速,四是成效初步显现。昌都纪委监察工作做到了向村(居)延伸,明确了基层纪检机关职责,强化了对基层纪检干部的管理,昌都基层纪检人员工作态度良好,不论藏汉、男女在面对困难和恶劣条件都不退缩、不畏惧,这值得全自治区纪委工作人员学习。她要求,昌都纪委系统一要选好配强基层纪委领导班子,要着眼于纪检事业和领导班子长远建设需要,大力选拔政治强、懂专业、敢担当、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执纪问责、作风正的优秀干部进入纪委班子,提高纪委班子专业化水平。二要不断探索解决“微腐败”的有效方法,力争为我区有效解决“微腐败”提供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李富忠指出,基层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向基层延伸的骨干力量,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的巨大作用,是反腐倡廉的前沿阵地、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巩固执政根基的坚强堡垒。他要求,昌都纪检系统一要坚持深化认识,全面领会中央、区党委加强基层纪检机关建设的重大意义,二要狠抓主体责任,不断开创昌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上,郑连武就昌都贯彻落实藏党办发〔2015〕33号文件有关情况作了汇报。
会前,自治区纪委监察督导组一行前往卡若区、察雅、类乌齐等(区)县基层一线,对贯彻落实藏党办发〔2015〕33号文件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并亲切看望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