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4 14:57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本网昌都电(记者 周婷婷)为全力服务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真正找准“真贫”,扶“真贫”,把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源上,真正彻底改变“穷人帽子富人戴”的现象,芒康县纪委强化措施,为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保驾护航。
严明工作纪律。芒康县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关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加强纪律监督的意见》,严禁不按规定条例和程序确定扶贫对象,严禁简化程序,严禁超 标准、超范围执行扶贫政策,严禁平均主义、组合分配,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拖欠、冒领、抵扣扶贫物资和资金,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 物、违规收取费用等。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等“七禁止一原则”,明确精准扶贫工作纪律,促精 准扶贫落准、落细、落实、落廉、落洁。
严格工作机制。为确保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纪律监督的落实,芒康县纪委及乡(镇)纪委通过开展专项巡查、强化监督检查、摸排问题线索等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机 制,严格按照“七步四公示”,即自愿申请、初选对象、入户调查、村级评议、审核公示、规划帮扶、审批备案,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四次公示的要求,创新 督查方式,促进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监督检查机制,促进问题整改,堵塞工作漏洞。
严肃追究责任。为从源头制止腐败滋生,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检查的方式对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点名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构成违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