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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人民医院妇女H7N9死亡”系谣言

2016-03-01 09:5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2015年2月23日,《西藏网信办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各地市举报一则名为“通知消息”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中传播,内容为“人民医院昨天凌晨四点二十一分,因H7N9死亡,年龄31岁,孩子还在妈妈肚子里,参与抢救的医生已经被隔离,紧急通知,中央二套电视新闻已播出,暂时别吃鸡肉,鸭肉,特别是鸭爪爪,二十天激素快长,因长沙市到岳阳市5570头家禽已感染。收到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预防永远胜过治疗。我朋友圈的每个人,这是我对你们的爱心传达。群发吧”。

此信息我中心早在2015年1月12日就接到网民举报,与上述信息对比后发现,除了开头多了一个“西藏”和中间部分“因长沙市到南昌市557000头家禽已感染。”不同以外,其余都相同。接到举报后,我中心立即与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联系查证,经核实此信息纯属谣言,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有关人员表示:“我院经认真核查,已证实尚未发现H7N9病例,以上信息失实,纯属造谣,为此,我院郑重声明:我院保留依法追究造谣、传谣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谣言流传过程

该谣言首发于2013年,2014年,相继在福州、河北、惠州等全国多个省、市出现,2015年北京、河北、吉林、山东、深圳、武汉等诸多省、市医院也陆续“躺枪”;2016年1月8日该信息被改成了“湖南省人民医院”,此版本被网民广泛传播,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迅速做了辟谣;1月11日,该信息中的“湖南省人民医院”被篡改成“西藏人民医院”,后被不明真相的区内网民传播扩散。

传播谣言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中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发现此类信息应尽快举报核查,不信谣,不传谣,对尚未查证的、事实不清的微信信息谨慎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