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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服务职能 开展能动司法

2016-02-24 10:03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点击:0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拓展司法职能,着力解决好群众的各类司法服务问题。
    创立“审判组”审判管理模式。为适应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浪潮,芒康县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创建了“审判组”的审判管理模式,即由1名资深法官带领2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组成审判组,开展案件审理工作。目前该院共创建了4支审判组,该项审判管理模式的尝试为下一步法官员额制、审判模式改革都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建立“手拉手温馨”调解室。边坝县法院结合近几年来法院案件中离婚案件、抚养费纠纷、债务纠纷案件多的特点和审理工作实际,建立了温馨调解室,设立宣传窗口、茶几座椅、饮水茶具,并摆放花盆等;在宣传窗口上张贴近几年调解的离婚案件、抚养费纠纷案件和债务纠纷案件照片,让当事人在一种温馨祥和的气氛中化解矛盾,达到真心实意、和平相处的目的。目前,该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8件,其中6件为调解结案,5件为撤诉结案,调撤率为61%。
    开展青少年心理辅导工作。察雅县法院一是试行“法官妈妈”审案机制,由女法官主审青少年犯罪案件,减轻青少年犯紧张、恐惧心理;二是推行判后回访、帮教机制,定期慰问在押少年犯。三是院长带头定期给县小学、中学和各乡镇学校做法制宣传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案例说法等举措,倡导树立预防青少年犯罪共识。
    设立女子诉讼服务台。八宿县法院结合当前女多男少的人员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女性法官温柔、耐心和易被当事人接受等特点,开通了特色立案服务平台,专门安排藏汉两名女干警于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下午6时在诉讼服务台为群众服务,以女干警细心、亲和力较强的特点,化解当事人激愤、激动的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诉求。
    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类乌齐县法院由院内资深法官担任导师,青年法官为学员,以导师与学员共同办案、导师指导学员办案、学员协助导师办案的形式开展培养。制定院导师、学员相互交流指导制度,导师指导院学员、院导师指导学员,每一个培养周期学员应参加导师审理案件两次,导师应指导学员审理案件两次。导师在指导青年法官期间,对其学习、思想、工作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每六个月填写考评情况交院办公室备案,作为法官提任的重要依据之一,此外,根据青年法官的考核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优秀导师,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