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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我区国企职工住房改善工作侧记

2016-02-16 10:29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真是给困难职工办了件天大的好事啊!”近日,位于拉萨纳金路,一个楼宇整齐、红白相间、规划有序的小区引起人们热议,附近群众啧啧称赞。

这就是自治区国资委出资企业困难职工合作建房项目。2013年,在我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治区国资委主要领导带队下企业蹲点,深入了解到困难职工住房难问题尤为突出,及时研究部署,决定实施了自治区国资委出资企业困难职工合作建房项目。

项目于2013年10月启动,通过申请国家配套资金、企业出地、企业代建和职工个人出资的方式运作,共建754套困难职工住房,按成本价出让,2015年7月如期竣工验收,现已有300多户入住。

“合作建房使我们多年的安居梦得以实现,我们从心底里感到很踏实、很幸福,感谢自治区国资委执政为民,让我们圆了这一夙愿。”入住小区的困难职工们激动得热泪盈眶,大家切身感受到幸福美满的生活,自发地给小区取名为“嘎吉小区”,表达着高高兴兴、幸福美满的心情。

自治区国资委负责人说,嘎吉小区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切实改善国企困难职工居住条件、让广大国企职工享受改革发展稳定成果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

彻底告别住平房危房时代

2013年在我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治区国资委领导深入企业蹲点调研、驻企办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国企职工仍居住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土坯房内,房屋年久失修、多处漏雨、墙体开裂,十分危险;有相当一部分国企离退休职工因企业房改时实行货币化分房政策,按市场价买不起房,有的仍住在原单位周转房内,有的寄居在朋友、亲属家中,有的挤在子女单位周转房中,国企困难职工实现安居梦的愿望十分迫切。

“困难职工住房问题关系民生、关系和谐稳定,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彻底解决。”自治区国资委领导班子经过深入调研、仔细摸排和反复论证后,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问题的决心愈发坚定。

自治区国资委多次进行研究部署,本着“以人为本”,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的原则,针对企业职工反映最集中、要求最迫切的住房差、住房难的问题,多方协调、群策群力,确定并实施了自治区国资委出资企业困难职工合作建房项目。

该项目自2013年10月正式启动,占地面积约60亩,共有10栋754套电梯公寓。整个项目建造总投入1.6亿余元,其中申请国家配套资金1528万元、企业土地折价8120.6万元。考虑到困难职工购买能力有限,房屋设计建筑面积74平米,按成本价出让,职工实际购买价格仅2500多元每平米,远远低于同类商品房市场价格。

经过承建单位天路建工集团的努力,项目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前交付使用,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困难职工住房难问题。截至2015年底,已有14家出资企业的300多户困难职工陆续搬进新家,实现了安居梦想。

增强困难职工的参与度与获得感

为了把好事办好,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自治区国资委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由专人在工地上全程负责。委领导也是经常前往建设工地,检查指导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参建单位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努力将合作建房项目建成职工满意的阳光工程、精品工程和民心工程。

更重要的是,自治区国资委深刻认识到,能否把好事办好,关键是要让职工能全程参与进来,让他们深切地感受到像自己给自己建房一样。

为此,自治区国资委制定了定期例会制度,与职工代表一起商讨,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并一起制定各种制度,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规定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或参加了单位集资建房的企业职工(含配偶)、拥有私房的职工(含配偶)一律不再参加此次合作建房,并明确了参加合作建房的委属困难企业职工条件,要求必须在单位公示。在住房分配时,采取按交款顺序、电脑随机抽签确定房屋,并交付钥匙的流程进行,并由业主委员会监督,保证分配的公平性和公开性。

冬日呼啸的寒风让人感觉冷冷的,但在66岁的米玛次仁看来,寒风吹不散心头的暖意。今年建成的754套困难职工住房,让国企退休职工米玛次仁告别了住平房、危房的时代。“合作建房使我多年的安居梦得以实现,让我活得有尊严,从心底里感到很踏实、很幸福。”眼下正对自己74平米的住房进行装修改造的米玛次仁高兴地告诉记者,“今年过年我就住上新房啦!”

国企职工居住条件有效改善

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干部职工居住的原周转房大多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甚至年代更久远修建的老房子,很多房子由于年久失修,使用时间过长而出现漏水、渗水、房屋出现裂缝、倾斜等危险情况。“十二五”期间,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在棚户区改造资金的支持下,该公司统筹安排启动了“职工周转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解决了66户职工住房问题。

自2011年全国启动棚户区改造以来,自治区国资委22家出资企业的6362户纳入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总投资6.7亿余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1.8亿余元、企业自筹4.9亿余元,改造面积51万多平米,其中城镇棚户区2962户、工矿棚户区改造3400户。通过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力改善了国企职工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与此同时,在拉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自治区国资委出资企业共申请廉租住房163户,涉及568人;申请租赁住房补贴70万元,涉及176名职工,为低收入职工住房难提供了较好的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