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辛欢)2015年,全市法院强化“万分之一的错案就是对当事人百分之百不公平”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法院受理案件2437件(含非诉485件),审执结2286件,同比分别上升了18.01%和12.39%,综合结案率93.92%。
依法审理刑事案件,努力提升全市群众安全感。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05件35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10.81%和5%,结案率为92.20%。其中,受理危案案件4件6人,审结2件4人;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88件325人,审结174件298人,结案率92.56%;受理二审刑事案件17件31人,审结15件26人,结案率88.24%。生效判决中给予刑事处罚的289人,其中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5人,60周岁以上3人;生效判决中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6人,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5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6人。严格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罪行较轻的罪犯在适用刑罚时依法适当从轻,判处缓刑、拘役51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案8件,诉讼标的112.81万元,因达成赔偿协议撤诉2件45万元。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225件,审结1160件,同比分别上升14.92%和10.69%,结案率94.69%,诉讼标的额19510.43万元,同比上升2.92倍。其中合同纠纷959件,同比上升28.72%,诉讼标的额18439.35万元,同比上升3.26倍。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162件,审结1106件,结案率为95.18%;受理二审民事案件62件,审结54件,结案率为87.09%。对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对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注重利益平衡,尽可能减少对抗冲突;采取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清偿赔付、司法救助等措施,帮助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坚决维护合法权益,特别是依法帮助133名农民工追讨回118.91万元工资。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588件,以裁定撤诉方式结案的94件,调撤率达76.29%。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穷尽执行办法和执行措施的原则,对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财产线索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打击惩戒力度,坚持把“确保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作为顺民意、解民忧、保民生的“民心工程”。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执行攻坚月等专项活动,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13件,结案444件,同比分别上升57.85%和40.06%,执结标的1856.09万元,同比增加2.14倍,执结率86.55%。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动履行率,执行和解153件,自动履行182件,两项占执结总数的75.45%。综合运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等威慑手段,让“老赖”寸步难行,依法公布了4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