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履铿锵倾情为民
——昌都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郝鹏举
2015年,昌都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届首之年。
承载着全市人民的期待和重托,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的道路上,市人大常委会留下了坚实的履职足印。
翻开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报告:一年来,常委会会议共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院法律职务130人,批准任命2人,接受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1人,因工作调整免职7人;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8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依法作出各项决议决定3项;先后对《职业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法》、《体育法》、《登山条例》、《献血法》、以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等16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调研……
一组组数据、一件件实事,折射出常委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项项代表活动、一份份代表建议,浇灌出常委会知责奋进的丰硕成果。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稳定大局,聚焦民声民情,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履职路上铿锵有力。
紧扣中心工作 奏响时代强音
着眼全局,紧扣中心,常委会自觉把人大依法履职的节奏与市委的决策部署统一起来,凝心聚力,助力发展。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服从、服务于市委的中心工作,从人大职能和特点出发,着力找准人大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做到工作思路与市委同步,出发点和落脚点与群众同心,实现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有效对接。坚持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意志,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工作,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以长远眼光谋划人大工作、以全局意识统筹人大工作、以科学态度抓好人大工作,坚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履职尽责,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在推进昌都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市委的安排,常委会领导在重点维稳时期分别深入各县开展节前维稳督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和维稳督导等工作。同时还参与了乡(镇)干部周转房、棚户区改造、强基惠民工程、机场改(扩)建以及年终党风廉政建设验收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紧贴民声民情 倾情民生改善
民生大于天,民生重于地。去年一年,常委会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人大为民履职的科学导向,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合力监督、持续监督。
一年来,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8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依法作出各项决议决定3项,为昌都市经济社会持续科学发展提供了决策支持。
听取和审议了昌都市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上半年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了农牧业特色产业、昌都旧城改造、重点道路交通项目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食品安全等视察或调研。
民生所指,政之所行。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先后对《职业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法》、《体育法》、《登山条例》、《献血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等16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确保了法律法规在昌都的有效实施,维护了法律尊严,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同时开展了《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和《西藏自治区天葬场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立法调研。逐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先后对《昌都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昌都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昌都市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9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紧密联系代表 激励代表履职
常委会十分注重代表监督主体作用的发挥,强化服务保障,健全服务机制,进一步释放代表依法履职的创造潜能。
制定了《昌都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系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服务工作逐步规范。
常委会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代表认识、增强代表本领、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以学知责,以学广才,以学致用。去年,推选区、市人大代表10余人次赴内地省区考察学习,安排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近20人次列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部分市人大代表10余人次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不断增强代表履职意愿,有效引导和调动代表参与监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创建了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之家”,并在卡若区和察雅县召开现场会,安排部署了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大代表之家的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创建第一批“人大代表之家”85个。
为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程序》,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对昌都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9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市政府办公室逐件进行交办,并加大了督查力度,建议、意见办复率达100%。
紧跟时代步伐 强化作风保障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以“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契机,以作风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树立人大“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为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先后制定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5项运行制度,《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一府两院”制度》、《市政府接受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市政府重大转移支付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审计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等4项工作制度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市人大代表视察制度》等4项代表联系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以及制定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等,推进了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为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先后在9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多次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上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和昌都第一次党代会、市委一届二次、三次全委会精神,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积极加强调查研究和对外交流,激发工作活力。常委会班子成员利用出差、下乡调研等机会,积极开展各类调查研究10余次,形成调研报告10余篇,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保持了同自治区、拉萨市、日喀则市、林芝市人大常委会的经常联系。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狠抓机关廉政教育。坚持思想引领、问题导向、从严从实、以上率下、务求实效、常态长效,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人大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日常工作,各项工作逐步实现了“严起来、实起来、新起来、好起来”的目标。同时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切实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建立了明确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做到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以及市委《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干部的从政行为,使全体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做到按规矩依法办事,工作上讲究高效率、低成本,树立了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站在新的履职起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又将扬帆起航,迎来充满希望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