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9 08:3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当心
2016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即将来临,买年货、选烟花、外出就餐、旅游……这段时间将形成一年中较大的个人消费市场,也是一年中消费的旺季。由于这段时间市民的消费心理和消费欲望都比较强烈,因此市民消费安全意识也比平日里要松懈些。为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发布警示,广大消费者在“三大节日”期间要理性消费,当遭遇消费陷阱时可及时拨打工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维护人身财产安全。
警惕
节日期间消费增加 要小心商家乱收费
“三大节日”将至,各大商场、餐饮店将迎来一年中生意最为红火的时节,但是,随着消费量的增加,各种消费纠纷也会不断增多。自治区消协提醒消费者面对商家接踵而来的促销战,要理性选择所需商品,避免因受到促销误导,购买一些不实用的商品。同时也要警惕商家运用打折方式,变相弱化或免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此外,商家的“处理品”更要谨慎购买。
在超市购物时,消费者要注意核对所购商品件数是否与收银小票所列件数相符,收银员有无将同一商品扫描多次,进而导致重复收费等现象。当然,还要仔细核对所选商品的品牌、型号、价格是否与收银小票一致,查看有无打折促销商品按原价收款的现象。
这段时间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林廓北路一家老餐饮店经常多收费,每次多收10元至20元不等,市民结账时如果不仔细查看账单根本看不出来。针对节日期间,市民外出就餐次数增加,自治区消协提醒广大市民就餐前应留意餐饮店是否设立了最低消费,并了解其所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明确收费标准,如有无服务费、节日费、停车费、开瓶费等霸王条款。就餐后结账时,应再次核对菜单和账单,查看有无虚假打折、暗中提价、多收多算等问题。
安全
购买食品烟花爆竹 注意产品标志标识
烟花爆竹的燃放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每年都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燃放方法不当,造成人身伤残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发生。自治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到政府指定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要看销售点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在购买时要注意产品的标识,并索要并保存发票。另外,燃放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燃放说明,孩子在燃放烟花时一定要在家长的陪同、监护下,保证人身安全。
民以食为天,因此,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是广大消费者最关注的热点话题。“三大节日”期间,食品支出在市民各类年货支出中占大头。消费者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信誉良好的大型商场或超市购买正规企业生产的食品。消费时要注意食品包装完好无损,核实外包装上是否有完整的产地、厂址、厂名、电话,是否有产品级别或成分表,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质量认证标志,购买鲜肉时还要特别注意查看检验检疫标识。
此外,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索要并保存好发票等购物凭证,如购买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在当地12315申诉或举报;发生食品消费纠纷时要注重时效性,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网购
市民青睐网络购物 不让验货拒绝签收
近年来,外出旅游成为很多消费者度假的首选,个别旅行社节日期间以低价为噱头吸引游客、擅自增加自费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增加购物环节等误导欺骗消费者。自治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随团旅游时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式旅游合同,索要正规发票,旅游购物时不要听信广告宣传、导游介绍;旅游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消费证据,当权益受损时,消费者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向旅游投诉部门或12315投诉。
如今,网络购物已成为广大消费者重要的消费方式之一,“双十一”、“双十二”两场网络购物盛典,我区广大网民消费了近1个亿。“三大节日”即将来临,自治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年货时应注意查证网店资质,谨慎甄别和挑选网上商品,理性面对电商各种促销活动,尽量做到不要在不熟悉或者没有网站详细资料的网站购物。付款时应选择可靠第三方支付平台,加强支付安全防范意识。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遇到不让验货或者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合的情况,应当拒绝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