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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2015-10-27 13:58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记者从拉萨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自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拉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担负起法律援助指导、管理、监督和实施责任,加快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步伐,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

 

拉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说,拉萨市法律援助工作始于2004年,从全市一家法律援助中心发展为现在覆盖9个县(区)的市、县两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据统计,从2004年开始至2014年年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57件,受援人数8627人(次),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以推进法律援助中心建制为突破点,努力实现法律援助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三落实”。 目前,全市9个法律援助中心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4名,在经费保障上,从2010年起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在拉萨市实施,拉萨市法律援助经费紧张的情况得到了较大缓解。从今年起,拉萨市财政由每年拨付10万元上升到20万元,部分县(区)法律援助经费根据本级财力情况不同程度解决法律援助经费,个别县(区)经费由拉萨市法律援助给予解决,基本保证办案需求。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由于司法部法律援助基金会“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启动,拉萨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迎来6批共22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充实到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法律援助人才紧缺的难题,壮大了基层法律援助队伍,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强化措施,突出亲民便民利民。目前,拉萨市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均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针对困难群众从乡村到城市申请法律援助既费时又费钱的实际,拉萨市法律援助中心下放案件受理和初审权至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大大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为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拉萨市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改进方法,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手续,向全市经济困难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便民一卡通” 16000余张,持卡人凭卡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记者 王杰学 见习记者 赵瑞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