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顺芳报道 8日下午,由自治区人大农环工委副巡视员拉巴潘多带领的调研组一行在我市就人大立法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察指导,并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工作汇报。
拉巴潘多对昌都立法评估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她指出,立法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地方性法规是中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关键是在本地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要明确步骤和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地方立法权工作。
就做好立法工作,拉巴潘多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牢固树立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理念,尊重改革发展客观规律和法治建设内在规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做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握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协调做好立法工作,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格局,形成立法工作合力。要有高素质的立法工作队伍作为保障,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充实力量,培养人才,努力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立法工作队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嘎泽仁作工作汇报。他从立法机构设置情况及立法能力评估、昌都市的基本情况、立法需求以及立法准备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作工作汇报。他指出,昌都市人大常委会组建半年多以来,对昌都市立法工作极为重视,从法制委人员配备和培训都给予了大力倾斜,加大了对立法工作以及相关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力度,为下步开展科学、民主立法奠定了扎实基础。公嘎泽仁希望区人大常委会尽快赋予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在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
自治区工作组成员以及市直各相关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补充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