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格桑报道 11日,昌都市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纪委通报<强化责任追究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会议精神。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江拥洛追传达了《强化责任追究,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转发<中共河南省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的通报》;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李富忠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玉魁主持会议。
马玉魁指出,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李庆贵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了其领导职务;新乡市纪委受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检查;鉴于市纪委原书记王炳奇在拟考察提任市委副书记时未予任命,且已被免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职务,决定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另行安排工作。因此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此次通报精神,从中吸取教训,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引以为戒。
马玉魁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不仅仅是口号,更是促使党委和纪委履行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武器,“两个责任”的提出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意义。我们要深刻认识正确把握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促进两个责任的互动共进,强化“两个责任”不同主体的监督,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马玉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落实好“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职能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签订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严肃问责追究,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市领导贡秋江村、仁青永宗、仁青罗布、齐应海、王伟、黎世江、图嘎、邓文昌、四郎多吉、公嘎泽仁、杨开勇、赵建国、齐飞、尼玛多吉、祁腾武、扎西、泽仁俊美、杨建平、赤来、张宏军、向巴宗珠、贺建军、贾仁和、泽仁罗布出席会议。市中区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