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法 讲求实效 切实做好监督工作
2015-09-10 17:46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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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职权。今年以来,芒康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履职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突出把握监督重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做好交办督办,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具规范性、针对性、真实性和实效性。
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增强人大监督的规范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县级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加强管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关键。今年以来,芒康县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监督、人事任免、会务工作、代表工作、机关管理等方面建立、修订制度20项。一是在会议制度建设方面进行完善。制定和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规定了会议的职责范围、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和决定决议处理办法,使会议的筹备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二是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方面进行探索。制定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具体标准进一步明确。三是在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职方面进行拓展。县人大常委会以“人大代表之家”创建为契机,制定和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办法、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制度、人大代表视察制度等。
围绕中心,把握重点,突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
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人大工作的核心。深刻认识县委、县府的工作重心就是人大履行职责的着力点,进一步研究思考把人大工作融入县委县府工作大局的有效举措,坚持把县委重点关注的、政府着力推进的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依法履职的重点,确保县委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今年以来,芒康县人大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选择一批涉及会泽改革、发展、稳定,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大事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社会实践活动中,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等不同形式,接触社会各个层面,走近社会各个领域,全面真实了解群众的困难和呼声,为更好地履职奠定基础。先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了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等特定对象的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法制教育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等意见建议。
紧贴实际、深入调查,注重人大监督的真实性
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是提高人大监督效果的重要手段。芒康县人大常委会鼓励和提倡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倾听老百姓的声音,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前瞻性,先后围绕旅游发展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等热点问题开展调研10余次,完成调研报告10余篇。
认真交办、跟踪督办,务求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意见建议,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人代会上形成的决议决定,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认真贯彻落实人代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切实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是我们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芒康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年初人代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着力抓好议案和政府实施项目的跟踪督查落实,召开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交办会,提出工作要求,及时部署办理工作;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承办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理的时效性。通过会议交办、联合督办、通报督促等一系列措施,使人代会的决议决定得到了贯彻落实,从而有效推进了芒康县委的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