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1 08:37 来源:卡若区宣传部 点击:0
本网消息 2015年上半年,卡若区环保局依法对俄洛镇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汽修等小型排污者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
此次排污费征收工作环保局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每月排污费=1.4元×特征值×核算系数的方式收取废水排污费;按照油烟排污费=面积(平方米)×天数×0.6元,有油烟净化器减半的方式收取油烟排污费,共依法征收俄洛镇67家商户19435.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