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德西卓玛)近日,昌都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昌都地区远大车行的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违法案件,审理决定:依法对昌都地区远大车行处以48万元的罚款。
该案于2014年5月是由昌都市国家税务局车购分局发现疑点发票后,6月份移交昌都市国税局稽查局。稽查局在接到疑点发票296份后三次跨三个省市对疑点发票进行了发票真伪技术鉴别工作,鉴定结果均为假发票。自2015年3月23日起,昌都市国家税务局组织稽查部门对昌都地区远大车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取得、开具等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昌都地区远大车行在向昌都市某单位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过程中为了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通过非法途径联系取得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722份,涉案金额共计4458750元,受票单位涉及昌都市11个相关单位。并且其在非法取得发票的情况下,还同时多次违规转借他人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此发票违法案件严重影响了昌都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行,为此,国税局通过电子显示屏及公告栏展播、张贴《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公告》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案件公告,加大了对税收违法犯罪的震慑力度,为维护税收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