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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步曲”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2015-03-16 08:3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本报讯(通讯员 辛欢)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廉政风险机制建设与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同推进,采取教育引导、排查风险、落实防控安排等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制定实施意见,强化教育引导。在深入学习各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和昌都市委党风廉政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同时,利用主题教育活动、制作廉政文化宣传栏、建设廉政文化廊和案例警示、约访谈话等多种形式,突出抓好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岗位廉洁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显著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洁风险意识。截至目前,组织学习活动11场次,开展案例警示、廉政主题教育活动11场次,制作廉政工作宣传栏1个,廉政文化长廊9个,开展约访谈话19人次。
    二是摸清职权底数,排查廉政风险。根据各庭室职责划分和“三定方案”,梳理岗位职权,按照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流程的特点,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究,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把廉政风险评估为一至三个等级,明确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截至目前,排查出利用职权违规打听、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或为亲朋好友的案件说情等22项廉政风险,明确拒绝请客送礼及为亲朋好友说情、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等46项整改措施和10名整改责任人,极大增强了廉政风险防控实效。
    三是加强体制创新,落实防控措施。根据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对症下药,不断加强体制创新,建立并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制订藏汉双语廉政监督卡;建立岗位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落实案件审理对外提前公告和社会关注度较高案件审判在昌都电视台播报制度;健全案件责任倒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成立审务督查室等。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等制度。截至目前,全院聘请廉政监督员8名,公开党务、司法审判、限时立案和不接受吃请等服务承诺27项,开展廉政自查工作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