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法律成为市民的一种信仰
——2014年度昌都两级法院多措并举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辛欢)2014年,昌都两级法院积极推进“巡回宣传”、“以案析理”、“以案释法”和“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以车载流动法庭为载体,开展巡回法律宣传。 11县(区)法院充分发挥“车载流动法庭”方便快捷的优势,深入开展“法庭到农户”活动,坚持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工作思路,深入田间地头和农牧民家门口“现场立案、进村开庭、入户调解、现场执行、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类乌齐、江达等县法院开设“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用法官业余时间方便群众诉讼,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以案说法、释法,受到了农牧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和一致赞誉。全年,车载流动法庭共巡回办案581次,受理案件536件,行程26万余公里,培训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213人(次),指导民间调解组织处理矛盾纠纷355件,法制宣传370余场(次)。
深入开展专项普法活动。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牧区、单位、寺庙等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利用“9·16”平安西藏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活动,采取街头普法、办宣传栏、重大典型案件开庭审理组织群众旁听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全年共开展法律和政策宣传400余次,现场共发放藏、汉文宣传材料5.6万余份,受教育群众7.8万余人(次)。
开辟宣传渠道,加大新闻媒体报道力度。利用参与重点乡镇集中整治活动、调处资源纠纷等中心工作机会,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进行广泛宣讲,有效占领农牧区反分裂斗争宣传阵地,有力地提升了群众、寺庙僧尼学法用法的水平,有效抵制了宗族、宗教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加大对案件的新闻媒体报道力度,在地县电视台、法制日报、西藏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246次。对在昌都辖区内发生的46件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盗窃、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的庭审及时向社会公开报道,既震慑了犯罪,又教育了群众,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