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芒康电(芒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市委《实施办法》,芒康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区、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采取“三严”措施,层层传压力,形成“廉节”好风气。
建章立制,严管理。芒康县纪委(监察局)紧盯群众反应强烈的党风政风和“四风”等突出问题,在元旦前期重申《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芒康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由县纪委起草文件,以县委名义下发的《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监督约束力,净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确保廉洁过节。
“敲警钟”,严监督。年初以来,每逢重要节点,芒康县纪委(监察局)都会未雨绸缪,特别是在元旦来临之际,提前下发关于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大操大办等通知禁令,划定红线,敲响“警钟”。同时,为贯彻落实区、市纪委部署安排,相继下发相关规定,并转发区、市纪委《关于6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件的通报》及《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而且提前发送廉政短信到320余名领导干部手中,重申禁令,打疫苗,使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市委《实施办法》和纠正“四风”问题融入血液、深入骨髓,树立廉洁过节的新风尚,培育节俭廉洁的价值理念,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重拳出击,严查处。芒康县纪委(监察局)在元旦节假日期间,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县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进行突击检查,此次共检查全县30余家商户,主要针对宾馆、超市、餐馆、烟酒专卖店及娱乐场所等。从督导检查反应情况来看,各单位、各部门都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