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石磊 肖涛)昨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十八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会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中央纪委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依规依纪从严治党管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担当和鲜明态度。我们要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王岐山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指导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坚持始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坚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坚持以“三转”为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指示要求起来,紧密结合西藏实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
一要强化两个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二要严明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四个服从”,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一切行动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指挥。
三要始终严格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全局高度,牢固树立西藏虽然高寒缺氧、条件艰苦、处于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四要坚持“两手抓”。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分裂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反腐败斗争,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开展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保障,把党员干部在反分裂斗争中的表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在反分裂斗争中患得患失、对十四世达赖集团抱有幻想、追随十四世达赖集团、参与支持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的党员干部,依法依纪从严从重查处。
五要用好巡视“利剑”。 把开展巡视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手段,突出巡视重点,改进巡视方式,用好巡视成果,真正巡视出威慑力。
六要严厉查处案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七要实现惩防并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八要加强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对纪检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