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调解力度 构建和谐社会
昌都中院“一二三四五”创新调解工作
本报讯(党群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民事二审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不断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归纳出“一二三四五”调解法,提高了民事二审案件调解成功率,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据悉,“一二三四五”调解法,即“一心、二面、三并用、四要点、五步骤”。一心,就是办案法官胸怀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减负之心,在每一起案件的庭前调查时间、调解协议制定、履行方式安排等环节上,尽量为当事人解除忧虑,减少苦累,减轻负担。二面,就是分别面对上诉方和被上诉方调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在理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分别单独做调解工作,从而真正了解双方当事人所想、所求、所愿,有效避免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时,言语过激、激化矛盾。三并用,就是法律释明与情绪疏导并用,即对当事人不明白的法律问题都一一给予解答,对案件所涉法律问题都一一给予分析,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心理疏导;柔性倾听与刚性教育并用,既对当事人陈述的内容用心倾听、耐心答复、真心理解,对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当事人则用刚性的法律对其进行教育;大谋实体与小谋程序并用,既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实体合法、细微处尽显程序公正”的原则。四要点,就是理清法律关系、制订调解方案、坚持调解可能、工作深入细致。法院调解不是“和稀泥”,要在理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准确把握每一个能调解的契机,向“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努力,并时刻牢记谋胜慎于微,深入细致地进行每一步工作。五步骤,就是细阅卷宗、设想思路、调解自愿、做好笔录、慎重收尾。细阅卷宗是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初步调解思路,征求当事人调解意见,调查及调解的每一步都做好记录,达成调解协议后,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并督促履行,对于小额支付的力求即时履行,不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