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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环保局采取措施确保虫草采集环保良好

2014-06-09 11:43 来源:昌都地委外宣办 点击:0

  为避免出现虫草采集期间“因虫损生态”、“因虫害环境”现象,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持续良好,地区环保局结合实际,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与增加农牧民群众收入相得益彰,和谐发展。
  提早谋划,统一认识。虫草采挖是广大农牧民群众一项很重要的经济活动,对增加群众现金收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昌都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一经破坏,恢复难度大、  投资高、周期长,且容易造成区域生态环境整体加速退化的情况。针对此情况,地区环保局提早谋划,要求各县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草原植被恢复的监督检查,妥善处理经济与环保、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并要求群众在采  集虫草区做到随挖随埋,尽量减少对草地的破坏,确保当地生态安全、虫草产业可持续发展和虫草采集区生态环境的持续良好。
  结合活动,加强宣传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进行深入宣传,采取举办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  式,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全区虫草采集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和草原建设设施的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解释、强调,对参与虫草采集群众宣传做到全覆盖;加大对环境保护  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政府主席令70号、90号、地区实施办法、通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增收观念、勤劳致富的思想、科学的消费观念,切实增强广大  虫草采集群众的环保意识。
  强化监管,确保实效。虫草采集期间,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掌握虫草采集片区分布,定期会同农牧、公安、驻点工作组和当地乡(镇)工作组等进行走访检查,重点对虫草采集片区的草地生态环境扰动情况、生活垃  圾收集处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制定相关措施,要求虫草采集人员依法缴纳生态保护和草场植被破坏补偿费、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清理费;对造成草原植被和生态环境破坏的,依照《办法》规定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恢复并予以处罚。
  注重方法,扎实为民。按照党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民族政策,尊重当地民俗;文明检查、文明执法,切忌简单、粗暴;避免出现“一气呵成”、“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要在不断重复、不断提高的宣传检查和执法中,使农牧民群众切实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草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