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4:1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通过检查发现该摊点有以下违法行为:一是该摊点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是该摊点销售的绝大部分药品无规定的国药准字;三是该摊点以展销为名,混在服饰展销活动中非法销售药品。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其销售、库存的药品、性保健品、美容产品48个品种,数量538袋(盒、板、片)进行查抄、没收,取缔其在市场的摊位,并对摊主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及时避免了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该县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用药安全,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芒康县委宣传部 地委宣传部(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