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4:08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洛隆县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按照“突出一个重点(就业再就业)、实现两个提升(技能培训、劳务经济)、力求三个突破(社保清欠扩大面、劳动关系建设、劳动执法监察)”的工作思路,以服务科学发展为目标,采取“四抓”工作措施,促进了劳动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落实政策抓就业。洛隆县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深入开展劳动就业政策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通过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吸纳社会失业人员的新机制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同时安排为社会失业人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开设就业、创业“绿灯”,专门设立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服务窗口,义务提供政策咨询,优先办理有关证照,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和回乡创业。并通过公益性岗位和企事业单位、各餐营业开发就业岗位,引导大中专生和社会失业人士到基层、到企业和其它非公有制经济部门进行就业,鼓励和推荐各企业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部门吸纳大中专生和社会失业人员,努力实现广大社会失业人员普遍就业。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实现就业131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安置社会失业人员75人,各餐营业就业人数达56人;发放新增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40本,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提升技能抓培训。洛隆县紧紧围绕农牧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一主线,强化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增加劳务输出水平。一是通过“搞联手、抓配合,租场地、调资金,借经验、找外援”等办法,及早制定了农牧民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依托县职教中心、农牧、科技局等单位把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网络体系;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扭转群众就业观念,强化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素质、搞好培训和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合法维护权益,使劳务输出工作运行良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截止目前,全县农牧民技能培训3期,参加培训人数360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400人(次),劳务输出63837人(次),实现收入3473万余元。特别是洛隆县孜托镇加日杂村开展了农牧民农机具维修的培训,使广大农牧民掌握了一技之长,目前,该村联合在县城开设了一家农机具维修店,基本解决了全县11乡(镇)农牧民农机具维修难的问题,明显提高了该村农民的现金收入。
改善民生抓社保。洛隆县始终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重点,在社会保险方面,狠抓待遇支付、基金监管、社保稽核、能力建设、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各项社会保险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员156人,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134万余元,100%的完成指标任务。审批或上报企事业退休职工13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88人,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67万余元。全县参加医疗保险职工851人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78万余元。认真落实城镇居民参保办法,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加人706人,其中2009年新增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118人,征缴居民医疗保险金额5430元,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率均达到100%。全县工伤参保人数397人,缴纳工伤保险金8万余元;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51人,征缴生育保险费16万余元。
严格执法抓维权。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共接待上访群众4人(次),登记后能办理的及时办理,对无能力办理的作了详细的政策解答和法规解释。二是依法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共接收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2起,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程序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调查处理,追回被拖欠民工工资54万余元,涉及农民工119人。三是为认真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劳动者工资,提高建设领域劳动者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有效预防及时查处建设领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藏劳社厅〔2009〕40号文件)精神,在各建筑领域设立了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大大减少了拖欠民工工资或欠薪逃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行业的用工特点,推荐使用适合农牧民民工劳动合同文本,将部分施工单位存在的口头协议管理转变为合同管理,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增强农牧民工就业的稳定性。截止目前全县共设立了劳动者维权公告牌12座,签订劳动合同1180份,涉及39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