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4:07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察雅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抓好社会稳定、推进科学发展”的理念,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和社会综合治理,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维稳措施。按照地委、行署和军地联合维稳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维稳工作责任,狠抓落实。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委、县府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稳定高于一切”的思想,多次召开维稳专题会,及时分析和正确研究判断维稳形势,调整充实县、乡、村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二是加强社会面管控。安排公安武警对县城重点部位和重要桥梁进行驻守,实行24小时巡逻,认真开展出入人员登记和清查工作,全面摸排和控制重点人员,同时从县直各单位抽调300余人组建了7个治安联防队,积极配合公安武警开展巡逻工作;各乡(镇)在联系点县级干部带队长驻乡(镇)工作组协助指导下,组建治安联防队积极开展巡逻;各行政村由乡(镇)包片干部坚持长期驻村,组织村(居)委会干部成立维稳工作机构和联防队。在烟多寺、香堆寺等重点寺庙长期进驻工作组,深入开展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解决120余万元的专项维稳工作经费,确保全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矛盾资源纠纷。按照“提前摸排分类,提前掌握预警,提前介入教育,提前预防控制,提前介入调处”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矛盾资源排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察雅县2009年虫草采挖季节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虫草交易指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及时把资源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09年先后派出40批共300余人的工作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排查出矛盾纠纷隐患36起,成功调处28起,正在调处8起。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和岗位责任制。县级干部认真实行带班制,带头坚持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县城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各乡(镇)督促检查指导协助维稳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尤其是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搜集社情动态,准确掌握社情民意,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今年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危安案件。
抓好安全生产,筑牢稳定防线。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高重视。2009年全县共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20余次,先后下发文件和纪要40余份,及时传达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节假日、“两会”等特殊时期,针对阶段性安全工作特点,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工作安排,将责任落实到人,坚持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小结会。三是建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同时在县、乡、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上,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延伸到村一级,在各行政村安排1至2人专项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四是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搞好特殊时期的安全检查,先后共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出动安全宣传车4台次,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局势持续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加强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察雅。一是开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2009年县公安局共立刑事案件22起,破19起,破案率86%;另收缴管制刀具130把,其中非法枪支1支;县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件,涉案9人,审结5件,结案率100%;县司法局对80名刑满释放人员建立了档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7份,法律援助诉讼案2起,接受法律咨询11人次。二是开展“送法下乡(镇)”活动。先后组织执法部门和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镇)、村”活动50多次,悬挂宣传横幅18幅,散发宣传资料25000份,受教育干职群众达8600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8人次。三是深化“平安察雅”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平安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先后出动宣传车20台次,悬挂横幅20幅,张贴宣传标语180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41256份,宣传册2000册,受教育干职群众达367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