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3:52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验收期间主要抓了以下6个环节:一是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开展一次全面的多层次、宽领域的“拉网式”检查,全面摸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二是认真制定检查方法,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重点检查内容;三是针对存在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采取一村一策,包括整改的时间安排;四是严肃验收纪律,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纪律;五是建立巩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建设健康有序推进。按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政府行政负责制,充分调动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分清工程建设中的“责、权、利”,建立起一套成果巩固的长效机制;六是充分征求下级组织意见建议的同时,拓展对话渠道,广开言路,虚心听取基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来自基层、来自下级组织的批评。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进一步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保证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并以此端正思想、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促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健康有序发展。
(地委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