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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县两级法院认真开展“双拖欠”审理工作

2014-03-12 09:42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2007年,昌都地区地县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采取立案调解和诉中调解相结合、庭前调解和庭后调解相结合、庭上调解和庭下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把诉讼调解贯穿于各项审判工作中,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高度重视建设领域“双拖欠”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
  在具体的审理和执行中,法院切实加强对“双拖欠”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维护好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一是采取措施努力防止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纠纷。在春季开工季节,派出法官深入建设、生产工地宣传法律、法规,明确用工单位和民工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预防劳务纠纷的发生。二是认真审理起诉到法院的建设领域纠纷,尊重契约自由,惩治违约行为。妥善审理和执行了拖欠工程款纠纷15件,兑现拖欠工程款306.32万元;及时审理拖欠民工工资案件30件,兑现工资27.19万元。
  通过妥善审理建设领域纠纷案件,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市场,维护了工程质量和民工的合法权益,使许多矛盾纠纷以和谐的方式得到化解,避免了上诉程序和缠诉现象,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了涉诉信访,减少了法院强制执行环节,有效防止了许多矛盾纠纷激化升级,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了民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