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昌都新闻>

昌都地区出台贯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

2014-03-13 12:33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2011227,昌都地区召开文化发展大会,正式出台《中共昌都地委、昌都地区行署贯彻〈西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是在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文化发展大会精神,结合昌都文化发展实际提出的。《意见》出台前,昌都地区以宣传文化系统为重点,广泛征求11县、地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认真地梳理。

昌都地区立足“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力争把昌都文化建设成为与藏东经济区、康巴腹心地的地位作用相适应、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文化大区,文化建设主要指标居全区前列的奋斗目标。

《意见》共三部分二十四条,主要包括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是昌都地委、行署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昌都地区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该《意见》提出了“五项重点工作”和“六项保障措施”:

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实施理论武装工程,重大主题教育工程,文明创建工程;二是努力打造现代传播体系,大力实施现代传播体系建设工程;三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公共文化基层设施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提升工程,文化惠民工程,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和文艺人才培养工程;四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五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六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大对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二是全面落实优惠政策;三是大力扶持文化项目建设;四是制定文化人才激励政策;五是落实宣传文化系统管理权限,进一步明确职责;六是健全领导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昌都地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铺开。